合作伙伴
合作伙伴条款
适用于 MOTO-ASIA 合作伙伴的规则:发布信息、与客户沟通、审核以及合作伙伴责任。
生效日期:2026年3月11日
1. 总则
1.1. 本合作方条款适用于在 moto-asia.com 上发布信息、资料、摩托车租赁报价或其他服务,通过网站与客户沟通,并使用网站获取客户的个人或主体。
1.2. 本网站的管理人为 Andrey Sergeevich Posokhov。联系邮箱:info@moto-asia.com。
1.3. 合作方注册合作账户、发布信息、使用聊天功能、接收客户咨询或以其他方式作为合作方使用网站,即表示其确认接受本条款以及网站《使用条款》。
2. 合作方身份
2.1. 合作方以自身名义、由自身承担风险并自行负责地开展活动。
2.2. 合作方不是网站管理人的员工、代理人、代表或分支机构。
2.3. 网站管理人不是合作方与客户之间任何安排的当事方,不接收付款,不代持资金,不收取押金,也不保证任何一方履行义务。
3. 关于发布信息和资料的合作方义务
3.1. 合作方仅可发布准确、最新且不会误导他人的信息。
3.2. 合作方应自行对以下事项承担全部责任:
- 摩托车或其他服务的实际存在及可提供性;
- 价格、租赁条件、限制、押金、保险、文件要求以及交付和归还流程的准确性;
- 车辆的技术状况、安全性、合法使用性及完整性;
- 在服务提供地所需的权利、许可、执照、保险、注册和其他文件是否齐备;
- 遵守当地法律、交通规则、消费者保护要求、税务义务及其他强制性规定。
3.3. 如条件、价格、可用情况、照片或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合作方必须及时更新发布内容。
3.4. 合作方发布照片、文字、描述、标识及其他材料时,即确认其拥有使用和发布该等材料所需的全部权利。
4. 与客户的沟通
4.1. 合作方应自行对其向客户作出的所有消息、承诺、陈述、报价和安排承担全部责任,这包括:
- 通过网站内置聊天功能作出的内容;
- 电话沟通;
- 即时通讯软件中的沟通;
- 电子邮件沟通;
- 线下面对面交流中的沟通。
4.2. 合作方与客户协商一致的任何条件,均为合作方对客户承担的义务,不会为网站管理人设定义务。
4.3. 如果合作方使用聊天和自动翻译功能,合作方必须理解机器翻译可能并不准确。任何交易的重要条件都必须由合作方再次核对,并以清晰明确的表述再次确认。
4.4. 合作方不得:
- 利用聊天进行垃圾信息、刷屏、威胁、侮辱、勒索、诈骗或其他违法活动;
- 滥用自动翻译功能,或对聊天或翻译系统制造人为负载;
- 通过聊天发送链接、恶意代码、危险技术数据或其他违反网站规则的材料;
- 将自己表述为网站代表、交易担保方,或冒充自己并不实际拥有相应权限的人;
- 发布或传输其无合法权利使用的数据。
5. 评价与声誉
5.1. 合作方理解并接受,用户可以就其与合作方账户的互动留下评价。
5.2. 管理人有权自行决定对评价和评分进行审核、隐藏、删除、拒绝发布或排序。
5.3. 管理人不保证发布所有评价,也无义务就发布、隐藏或删除某一具体评价的决定与合作方协商。
6. 合作方内容许可
6.1. 合作方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文字、照片、图像、标识及其他材料时,即向管理人授予一项简单的、非独占的、免版税许可,允许管理人在网站运营、审核、卡片展示、服务推广及投诉处理所必需的范围内,对该等内容进行存储、复制、改编、展示、发布及其他使用。
7. 审核与封禁权利
7.1. 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要求,管理人有权自行决定在不事先通知且不说明理由的情况下:
- 拒绝合作方注册或访问;
- 隐藏、删除或限制任何发布内容、资料、消息、图片、评价或其他材料的展示;
- 限制或关闭聊天、翻译、资料或其他功能;
- 暂时暂停或永久封禁合作方账户。
7.2. 采取上述措施的理由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投诉、信息不准确迹象、违法行为、安全风险、恶意行为、对服务声誉的风险、运营原因,以及管理人认为重要的任何其他情况。
8. 平台不作保证
8.1. 管理人不向合作方保证:
- 任何特定数量的流量、咨询、联系或预订;
- 网站持续、无错误、不中断地可用;
- 保持任何特定搜索位置、排名或结果展示位置;
- 任何发布内容、资料、评价或消息一定会被发布、展示或保留。
9. 合作方责任
9.1. 合作方应就以下事项对客户、政府机关和第三方承担全部且独立的责任:
- 发布内容和资料的内容;
- 所提供服务的合法性;
- 信息的准确性;
- 所提供摩托车或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 与客户作出的任何承诺、约定和沟通;
- 在服务提供地遵守当地要求和强制性规则。
9.2. 如因合作方的行为、发布内容、材料、承诺或违规,导致管理人面临索赔、要求、诉讼、罚款、损失或其他制裁,合作方必须向管理人赔偿相应损失,包括合理的法律抗辩费用。
10. 终止合作方使用
10.1. 合作方可随时停止使用网站,但这并不免除其对已向客户承担的义务或在使用期间已发生的违规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
11. 适用法律与争议
11.1. 本条款受俄罗斯联邦法律管辖。
11.2. 在向法院起诉前,合作方必须将索赔发送至 info@moto-asia.com。索赔审查期限为管理人收到之日起30个日历日。
11.3. 若争议未能通过索赔程序解决,则应提交至俄罗斯联邦法院,并由管理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但适用强制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条款变更
12.1. 管理人可随时修改本合作方条款。
12.2. 新版本自其在网站发布之时起生效,除非该版本另行注明生效日期。
12.3. 合作方在新版本发布后继续使用网站,即表示其接受更新后的条款。
13. 联系方式
如对本合作方条款有任何问题,请发送邮件至 info@moto-asia.com。